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102年8月26日竹作字第1022231724號函辦理。
二、公告事項:
(一)收購對象:小花蔓澤蘭植物體(需自備容器或綑綁裝妥)。
(二)適用對象:自然人或內政部登記有案知社區發展協會(請攜帶身分證明相關文件)。
(三)收購價格:每公斤以5元計算,不足1公斤者不予計算。
(四)收購數量:為100頓,額滿不再收購,累計收購數量將供部於本處網頁http://hsinchu.forest.gov.tw/。
(五)受理收購時間:102年9月1日起至102年10月31日止。為期2個月,每週一、三及五下午2時至4時止。
(六)收購地點:竹東工作站(新竹縣竹東鎮林森路40號,聯絡電話:03-5966296);大湖工作站(苗栗縣大湖鄉民生路127號,聯絡電話:037-991009)。
(七)備妥申請資料:
1、小花蔓澤蘭植物體(需自備容器或綑綁裝妥)。
2、申請書。
3、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4、私章。
(八)審查標準:經鑑定為小花蔓澤蘭植物後秤重,帶有大型石塊或其他重物應移除後再秤重。
(九)給付方式:完成調查秤重後採匯款方式撥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