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土保持局為強化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工作之推動,依旨案要點進行補助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補助基準-水土保持局主辦項目」規定之(0103)保育、灌溉用蓄水池、(0118)滯洪、灌溉用挖式農塘、(0601)農地水土保持、(0602)排水溝系統、(0604)道路系統及(0605)水土保持植生等六項。
補助對象:農民、農業企業機構。
補助範圍: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劃設之山坡地為限,並依不同補助項目以現況依法從事農作(宜農牧地)或森林(宜林地)使用之土地。
本鄉有需要申請補助之民眾,逕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洽詢(02-2212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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