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3年4月1日府農森字第1040344021號函。
二、本(104)年度農業發展基金項下之造林貸款之利率為1.25%,請貴所依據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102年4月24日農金字1025080152號令訂定「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及102年4月26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25080176號令修正之「造林貸款要點」規定,輔導民眾向當地貸款經辦機構申請貸款。
三、有關造林貸款要點資訊,可逕洽農業金融局網頁/專案農貸常用規定/造林貸款(網址:http://www.boaf.gov.tw/boafwww/index.jsp?a=ct&xItem=33049&ctNode=240)下載相關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