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1年03月22日府農糧字第1114010799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執行期限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補助措施如下所列:
(一)友善環境農業資材補助:補助個別農民及經農業產銷班組織體系資料服務系統登錄之產銷班購買生物農藥、免登記植物保護資材、農田地力改良肥料資材,補助原則如下:
1、生物農藥:依購買憑證所列金額補助六分之一,每公頃最高補助3,000元。
2、免登記植物保護資材:依購買憑證所列金額補助六分之一,每公頃最高補助1,500元。
3、農田地力改良肥料資材:依購買憑證所列金額補助三分之一,每公頃最高補助3,000元。
(二)非化學農藥植物保護資材補助:通過驗證機構驗證之有機驗證農戶(含轉型期)、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登錄之農戶(以下簡稱友善農戶)、產銷履歷驗證農戶,使用非化學農藥植物保護資材者,由縣府補助實 際支出之資材費用三分之二,農民負擔三分之一,每公頃最高補助新台幣4,000元。
(三)農糧作物產銷履歷環境獎勵金:
1、通過蜂蜜產銷履歷驗證之蜂箱數達100箱,每年給予補貼10,000元。
2、除通過蜂蜜產銷履歷驗證者外,縣府補助每戶每公頃最高新台幣5,000元。
(四)農產品及其加工品農藥殘留檢驗補助:
1、農民田間自主檢驗補助:有機驗證農戶(含轉型期)、友善農戶、產銷履歷驗證農戶、一般產銷班(取得臺灣農產生產追溯條碼QR-code者)農戶辦理田間自主檢驗,由縣府補助檢驗費三分之ㄧ,農民負擔
三分之二,單件最高補助新台幣2,000元。
2、新農民市場(農民直銷站、農村社區小舖等)自主檢驗補助:本縣各級農會設置之新農民市場(農民直銷站、農村社區小舖等)針對供貨農戶辦理自主農藥殘留化學法檢驗,由縣府補助全額檢驗費,單件最
高補助新台幣6,000元。
(五)生化檢驗站耗材補助:補助本縣各級農會設置之新農民市場(農民直銷站、農村社區小舖等)、農夫市集、農民團體生化檢驗站檢驗耗材費,每站縣府補助三分之二,農民團體負擔三分之ㄧ,每站最高補助新台
幣20,000元。
(六)三章一Q農產品溯源標示補助:補助各級農會及農民團體輔導農民辦理三章一Q農產品溯源標示及行政費,並落實農產品經營者以黏貼或套印等方式標示,各執行單位補助上限30,000元。
(七)有機農業推廣補助暨獎勵:
1、補助農民團體辦理有機暨友善、安全農業及產銷履歷輔導相關講習或觀摩經費,每場次最高補助新台幣20,000元。
2、獎勵在地有機蔬菜供應平台辦理本縣學校午餐供應在地有機蔬菜運銷業務,針對非山非市型、偏遠型、特偏型、極偏型學校(依據本府教育處核定學校類型名冊),共計58所,約計5,000餘名學童,辦理每
周2次在地有機蔬菜運銷業務,每公斤獎勵10元。
三、鑑於本縣農糧作物產銷履歷驗證面積逐年增加,明(112)年度將視財政及產銷履歷驗證面積據以調整補助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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